2014年一、二級注冊建筑師報考條件
發(fā)布時間:2014-06-27 新聞來源:中華考試網(wǎng)
一級注冊建筑師
1.參加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下表所列)
2.不具備規(guī)定學歷新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從事建筑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yè)負責人,完成建筑工程分類標準三級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2)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yè)負責人,完成綜合性中型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筑項目不少于一項。
說明:“民用建筑設計”、“其他類型建筑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于發(fā)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
3.職業(yè)實踐要求:
按照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標準,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完成不少于700個單元的職業(yè)實踐訓練。報考人員待全部科目考試合格后,在領取資格證書時需提供本人首次報名當年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yè)實踐登記手冊》,以供審查。
二級注冊建筑師
1.參加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2.具有助理建筑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yè)務3年(含3年)以上人員,可以報考。
3.不具備規(guī)定學歷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yè)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2)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yè)負責人,完成其他類型建筑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于一項。
以前未參加上述考試的擬報考人員,應參照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結合自身情況,自行決定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確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須經(jīng)所在單位審查同意后,方可報名。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其考試成績無效。
考試報名提交材料:
1.考試報名表及報名信息卡(必須貼黑白照片);
2.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從事職業(yè)年限證明;
4.匯總表及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打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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